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2年年度奖励业绩点统计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和科研单位年度奖励业绩点统计工作

  2012校内分配年度(20122―20131月)继续按照《关于深化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大委[[[[2004]1号)文件精神进行,各学院(部)和科研单位业绩点(包括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重点实验室和文科研究基地)的计算依据为苏州大学年度奖励业绩点考核办法(苏大人[[[[2005]117号)文件。

  年度奖励业绩点统计工作日程安排:

  20121227日前,各学院(部)、科研单位完成业绩点统计,并报相关职能部门;

  20121231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核对工作,并将业绩点报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全校业绩点;

  201316日前,学校研究确定2012年年度奖励方案,将业绩奖励情况反馈给各学院(部)和科研单位,并进行年度奖励的结算工作。

  二、201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466号)和《苏州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大人〔20063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2012年底全体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含外籍专家、人事代理制人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科研助理。

  (二)考核时限:20121―201212月。

  (三)考核内容:本次考核仍采用年度考核与岗位聘任考核相结合,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四)考核等第: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五)优秀指标数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核定,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六)具体安排

  1、关于阳澄湖校区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根据《苏州大学阳澄湖校区与校部对接工作实施意见》(苏大〔201225号)文件精神,结合对接工作的推进情况,阳澄湖校区教职工2012年年度考核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1)阳澄湖校区机关工作人员和辅导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校区管委会根据学校的考核办法组织考核。

  (2)已进行实质性对接的四个部门(阳澄湖校区保卫部、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图书馆和信息中心)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纳入对接部门年度考核范围。校区管委会将上述教职工在阳澄湖校区的其他履职情况(如兼任班主任等公共服务工作)提供给相应对接部门,作为对接部门考核的依据之一。

  (3)阳澄湖校区各系部业务教师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定位学院组织开展,考虑到目前各学院对接工作推进情况不同,各定位学院在组织开展2012年度考核工作时,可将阳澄湖校区教师单独安排教研室进行年度考核。业务教师在阳澄湖校区履行工作职责的考核情况由校区管委会提供。定位学院在综合确定阳澄湖校区教师年度考核结果时,应充分考虑校区管委会提供的考核情况。

  220130104日前,各学院(部)、部门、单位完成考核工作,并将2012年苏州大学教职工岗位聘任和年度考核表(点击下载)及考核汇总表报送人事处;考核的组织、程序及相关要求等按照苏州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大人[[[[2006]36号)文件精神执行。

  3、人事处对拟确定为优秀等第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情况核实。

  4、学校审定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第的,人事处将书面通知被考核人。

  咨询电话: 67503148(人事科)、67502552(劳动工资科)

人事处

2012-12-11 17:53

 

 

起草人: 人事处 章宪